近日,江西省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路基分公司机制砂年产100万吨建设项目环评作出批复决定。
该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一路20号,占地面积439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300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属新建工程,将外购的碎石进行颚式破碎、圆锥破碎后通过皮带运输至洗砂过程,对不同粒径的物料筛选后外售。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为破碎、磨粉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破碎粉尘、产品堆场扬尘、转载装卸扬尘、运输扬尘。
破碎、磨粉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尘罩收集,通过冲击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外排废水中pH、CODcr、氨氮、BOD5、SS、TP、TN达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余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渥江排入袁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污泥;危险废物为废机油。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根据《报告表》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延50m范围。你公司应配合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编辑:周若萱
“文章转自:砂石骨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