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莆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着力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实行矿山数量调控,到2025年末,福建省莆田市持证矿山数量控制在16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砂石矿山数量控制在12个以内,海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个之内,全面实行净矿出让制度。
设置砂石基地和砂石矿山。对于港口、码头、机场等大型项目建设,鼓励使用海砂回填,限制使用陆地砂石资源。根据已掌握的海洋矿产地质调查工作成果资料,本规划设置海砂开采区块5处,利用秀屿区水上运输优势在区内设置砂石料专供基地,合理利用砂石资源,定点、定向、定量供应给涉海工程。在涵江设置院里大型机制砂石矿山,在仙游设置多个机制砂石开采矿山,以满足辖区内工程建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