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除尘系统的防爆措施

   2020-07-09 环球破碎机网430

  除尘系统的防爆是亚麻生产防爆工作的核心部分。除尘系统应采取的要措施有:

  (1)采用爆炸危险性小的除尘设备。在采用干式滤尘设备时,应优选过滤、排尘性能最齐全的设备。对有可能达到粉尘爆炸下限的集尘部位应尽可能移到室外空间,有条件的应装置火焰探测、气流自动隔断及自动停车装置;有滤料阻力的监测、报警和自动停车装置;有防止积聚静电的设施等。
  (2)集尘罩、斗及管道设计应当按工艺要求严格进行风量和阻力平衡计算;施工时应保证内表面光滑无任何细小尖刺;设有必要的检查口和性能测试点;凡是有可能进人风机的部位应设置金属捕集装置;应尽量采用上下吸尘在一个系统,如果只有上吸尘的管道系统,应有定期清除管内尘垢的条件。以上措施能防止管道系统内局部积存尘杂和纤维,防止金属撞击火花,及其他火源进人滤尘设备。
  (3)应尽量在车间空间或位于地上技术隔层处布管,以利泄压。在不得已而采取地沟设管时,应尽量采取不通行小地沟,并在设局部检查井的同时用填砂充塞管沟。如受其他条件限制,只能采用通行地沟时,应当在与滤尘室相通的通道上,设置能防止压力冲击波的隔断层,要将难于清扫的部位用填砂法砌埋,保证地沟内无积尘区,并且要尽量缩短管沟的长度。严格禁止将不同除尘系统的管j直设在同一个地沟内。
  (4)所有的除尘管道都要有防静电的接地措施,并定期进行(5)除尘系统的动力设备与除尘风机应设置电气联锁。开车时应先启动;停车时应后停风机。
  (6)经除尘系统处理的空气,回人空调系统、送入车间时,要有隔爆装置,防止尘室爆炸时波及生产车问。在没有定型产品前可以仿制人防工程的悬乘式防爆阀组成的隔爆墙。
  (7)除尘系统的专业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经过防爆知识教育,装有除尘设备的专门场所应列为要害部门管理,运转人员要求按特殊工种管理,并实行持证上岗。
  (8)除尘系统运转中,要有测点的定时记录,并要对本系统收集的粉尘和纤维进行称量记录。发现不正常变化要及时向上级。
  (9)在除尘系统操作的人员禁止穿着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不准用铁制工具清除麻尘,使用的金属工具应放置平稳,以防撞击发生火花。
  (10)系统排出的尘杂,应用密封的容器包装,并应立即搬出尘室。尘杂的运输应当定时进行,防止堆积过多和造成二次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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