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报包括周分析,月、季、年度和点预报。
2、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针对性强。
3、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需提前5~6天发送水害通知单。
4、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
5、与邻矿建立正常资料交换制,及时掌握邻矿在矿界附近采掘活动情况。
矿井水害隐患分析排查
由分管副总或以上领导主持召开水害隐患分析排查会每月不少于1次,并做到每次会议有记录;对查出的水害隐患,定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处理,完成有检查、有记录水害防治工作
(一)井下探放水
1、采掘活动接近老空、老巷、钻孔、构造及不明区域等,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超前开展探放水。
2、探放水做到有设计、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
3、恢复正常采掘活动有联系单。
4、探放水一律采用钻机,孔口下置套管及安装闸阀。
(二)煤系砂岩水防治
1、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做到与开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投产同步使用;排水能力满足工作面最大出水排水需要。
2、巷道过含水构造超前探明含水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3、煤层顶板砂岩富含水工作面超前探明含水区域,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防治水工程
(一)工程技术管理:水文地质补勘、探查及开采水害防治、试验监测等防治水工程有总体设计、施工设计、单项设计、变更设计,井下工程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符合有关规程和技术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程施工有记录,实施后有总结和成果资料。
(二)工程进度:水害防治工程的进度与开采时间安排相协调,工作面正常接替。
(三)工程质量
1、各类防治水工程严格按设计施工,现场监管到位,采集数据准确,资料可靠,成果结论符合实际,达到了设计目标要求。
2、各类水文地质钻孔、试验等单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相关规程、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