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防治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一)管理体系
1、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矿长(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技术管理、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分工负责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设立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3、每月由分管副总或以上矿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的问题,检查防治水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4、建立“三防”工作领导体系和管理机构,确立以矿长(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分工负责的“三防”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二)制度建设
1、健全的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3、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4、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矿井水害防治管理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