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污染

   2020-07-13 Zero160

电子污染

电子污染,顾名思义就是电子产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这是近年来,因为科技进步带来的一种新型污染方式,发达的科技促进电子产品快速的更新换代,电子垃圾污染就是由于电子产品的过期报废而废弃不用,丢弃引起的废品污染。电子产品(电脑、手机、电视等)中含有多种有色金属,重金属,随意地废弃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

科技的进步必然导致电子垃圾的增多

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电子产品的更迭,也促进了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的升级。家庭生活质量提高,电视机、电脑、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常用家电基本上家均一件了吧。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达到报废年限,每年需要处理的废旧电子大约在500万吨左右,这还只是保守估计,远高于固体废弃物的增长速度。

电子产品中含有许多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可供回收的再生资源,甚至一些废旧电子产品还含有金、银、铜、锡、铬、铂、钯等贵金属。以手机为例,一吨手机电池能够提炼出200g的黄金,超出普通金矿石100倍左右。但是电子产品垃圾中通常都会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随意丢弃、焚烧、掩埋,会产生大量的废液、废气、废渣,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如电池、半导体、贴片电阻等中含有重金属镉;线路板中含有重金属铅、镉、汞;铁质机箱、磁盘驱动器含有重金属铬;阴极射线管显示器含有重金属铅和镉。等等。铅进入人体会对人的血液系统、中枢神经、脑神经系统和肾脏及生殖系统造成破坏;线路板、塑料外壳和电线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对人的内分泌系统和生殖功能造成影响。

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就已经将电子产品垃圾的回收管理问题作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儿提到议程上来讨论。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在电子产品垃圾回收处理方面做得已经相对比较完善,然而我国在这方面还需要很大的进步,在我国,电子产品垃圾回收行业秩序比较混乱,处于放任状态,都是一些小私人作坊完成,正规的电子回收行业公司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处于亏损状态,另外我国的电子垃圾回收缺乏技术管理规范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多以,我国的电子垃圾该何去何从,是实行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策略,还是实现“变废为宝”策略是我们不得不进行思考的问题。

为了加强电子产品垃圾的管理,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从1996年的《固体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到2015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可见,我国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日臻完善。

电子污染要如何整治?

电子产品也从侧面展现了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对待电子污染,需要多项措施一起施行,提高电子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以旧换新:提高回收者的准入标准,加强行业经营规范;通过财政、税收对正规企业的支持,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通过专业基金支持回收处理企业,增强回收废旧品的能力,减少废旧品进入二手市场流量,提高正规的拆解、处理企业的竞争能力,淘汰那些经营无序、污染严重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行业规范和政策支持,吸收和兼并原有的网点,促进回收资源向正规经营的企业集中,扩大正规企业的回收、拆解处置量,以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建立废旧电器电子行业的“多元回收、集中处理”的产业体系,将电器电子废弃物的回收、纳入回收、拆解和处理系列化、产业化的发展轨道。

支持正规拆解处置企业:提高意识,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联动机制,通过财政、技术和产业政策,加强对电器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行业的支持,通过对相关企业资金支持,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增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能力,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准入标准、技术标准、环境标准,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实现电器电子产业末端的无害化处理。将“电子垃圾”变为“城市矿山”,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将电器电子行业末端和前端有机地衔接起米,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维护国家环境安全。

合理参与“废物”国际循环:在不违背《巴塞尔公约》关于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的前提下,进口可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既承担中国产品出口“生产者责任”的延伸,又能作为原生资源的重要补充,是一举多得之事。采取经济手段,如降低废物进口关税、提高原料出口关税、加强进口废弃物检查乃至随机抽查等措施,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的专业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杜绝“洋垃圾”。

加强法治建设:为防止和治理固废污染,推进清洁化生产,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国家先后颁布、修订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21部相关法律,加入了《维也纳公约》等两项相关国际公约。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也相继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令,对规范电器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但是,环境立法、执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与先进国家、与环境的严重事态还有很大的距离。

开展相关政策前期研究:废旧物品包装好后放在指定地点,付费并定时让废物处理公司拉走,这是国外的“排污者付费”或“扔旧付费”制度。随着我国废品回收人员的减少和居民家庭废旧电器的增多,必然会从“废物卖钱”转向“扔旧付费”。无论是《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管理,还是生产者责任延伸,最终均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收取基金虽然简便,但将加大企业竞争压力。开展电子废物回收费用机制研究并提出相应政策转型,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只有加强“圈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避免“二次污染”,电子废物才能变废为宝。

二次污染

在我国,个体户依旧是回收废弃电子产品的主力军。受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市场以及资源效率、环境意识等各个方面的影响,私人小作坊对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没有任何技术含量,有用成分的回收利用水平也是比较低的,仅凭一把锤子、一个硫酸池来提取电路板中贵重金属的现象依然存在,这就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

废电机、废变压器、废电线、废电缆、废配电盘(开关、控制柜)、废仪器仪表、废散热器等所谓的“七类”废物是我国铜、铝等金属的主要来源,在从中提取有用的元素和最终处理等环节存在严重的污染环境问题,国家也发布了相关文件抵制洋垃圾的进口。虽然“洋垃圾”进口有所减少,但是却滋生出审批的“寻租”和指标的“倒卖”问题。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处理“四机一脑”产品时,会获得3585元不等的补贴。这就导致两种情况:一是处理废物的比例差别大,补贴多的,相对应的该种产品处理量就多,补贴少的,量就少。如报废空调的处理量约占总处理量的0.01%,报废电视机处理量占总处理量的94%。二是紊乱市场,抬高电子产品废物的回收价格。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重。虽然国家对部分企业实行了免税政策,但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无进项税抵扣,这就相当于间接征收了该部分增值税,导致实际税负加重。企业原来按5%的税率出售废旧物资;然而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按17%上交税金,结果税负水平增大。与此同时,企业在享受基金补贴的资金迟迟不到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存在社会偏见。回收人员被叫做是收捡破烂的,会受到某种程度的歧视。当商品被冠以“再制造”或“循环材料生产”时,其质量便受到怀疑。由于再生资源产业中很大一部分企业处在规模以下,导致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利用率和产业规模等数据失实。

小结

虽然目前我国电子垃圾污染方面的法律政策越来越完善,不过现实的形势依然严峻,如何对电子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及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问题,从立法到有法可依到落实到位,依然是今后的工作重点。通过对技术的改进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同时通过普遍宣传让全民参与,电子垃圾污染问题一定可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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