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上)
1. 哪些危险废物可实现资源化利用?
虽然有些废物被定义为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都会造成损害,但是,其较高的再利用价值我们也是不能否定的。例如,电镀污泥经脱水、浓缩、熔炼、提纯后,可提取其中含有的金属;废印刷电路板经高温冶炼、电解、精炼等,可提取金、银、钯、铂等贵金属;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经蒸馏和萃取后,可实现再利用;经过不同的工艺可使废催化剂复活;废铅酸电池可以回收利用其中的铅等。
2.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是什么?
(1)技术可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可行的,技术可行,才能进行下一步;
(2)效果好,生命力强:资源化利用效果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
(3)尽可能在排放源附近处理利用:避免在存储运输等方面的投资和污染;
(4)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使其具有与其他产品竞争的能力。
3.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首先应该确保安全。安全包含两方面内容:环境安全和人体安全。资源化利用之后,不得使含危险成分的物料进入环境或生物链造成污染。
其次要考虑当前的技术工艺是否成熟,还需有国家的标准规范支持。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需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进行环评和设计施工,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对已经建的设施加强管理,强化日常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4.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哪些?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有直接利用和回收再利用两种方法。
直接利用是指将废物作为某些原料的替代物使用。例如,铬渣与原矿按照一定的比例进入生产线熔炼、废包装桶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循环使用,等等。
回收再利用指用技术手段提取其中的有价值物料。如,从废电路板提取有价金属、废有机溶剂提纯、废催化剂复活,等等。
5. 什么是废润滑油的回收与再利用?
废润滑油是指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氧化、热分解和杂质污染等作用,其理化性能发生改变,达到换油指标后,换下来的油。
换下的油在经过处理或精制后,除去其中变质的和混入的杂质,再根据需要加入添加剂,使其达到重新使用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