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终于对这家企业开出百万罚单!

   2020-07-09 地质信息交流平台330

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有效化解行业过剩产能,避免供暖季污染排放叠加,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有的企业却偏偏违反规定进行生产。

本公众号之前曾报道过"由于辽宁水泥企业在错峰期间擅自生产,引发吉林、黑龙江两省水泥协会向工信部、生态环境部举报”的新闻。对此,辽宁省相关部门当时给出的处理结果,仅仅是个不痛不痒的通报而已。

错峰生产是环保政策硬要求,对谁来说都是个痛苦的决定。凭什么别人老老实实执行错峰,你家却能不管不顾擅自生产,这种事情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不过,世间还有句老话: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当地环保部门或许是感受到了舆论压力,这不,后续处罚结果终于来了!

大连永盛水泥有限公司违反大连市2018-2019年供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规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开窑复工,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其罚款 100万元,并启动按日处罚程序

处 罚 依 据

大连市经信委和市环保局于2018年11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水泥错峰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按照错峰规定,目前除大连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和大连水泥集团大连水泥厂因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暂可不进行错峰生产外,全市其余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停窑错峰,错峰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4月5日。

错峰工作施行以来,绝大多数水泥企业能响应政府号召及要求,积极开展错峰生产。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全市水泥企业已全部执行错峰生产。

经环保部门现场监察及群众举报,12月8日起,大连永盛水泥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开窑复工。

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永盛水泥违法行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拟对其罚款100万元,并将启动按日处罚。

共守一片蓝天,共爱一个家园。

市环保部门希望

全市水泥熟料企业

以永盛水泥违法为鉴

积极遵守

政府有关错峰生产规定

来源:大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吉、黑两省水泥协会的实际调查,当时辽宁省至少有14家水泥企业拒不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现在虽然只有大连市一家水泥企业受罚,不过万事只怕开头难,相信后续还会有更多处罚措施相继出台

来源:矿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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