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文促煤电超低排放改造

   2020-07-09 环球破碎机网450

  日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了《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且要求东部、中部地区分别提前至2017年、2018年前总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方案》首先明确了改造对象,对不同容量的燃煤机组改造提出了不同要求。具备条件的,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包括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力争2020年前完成改造5.8亿千瓦;对于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要求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实施达标排放治理,计划改造机组容量约1.1亿千瓦;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小火电机组,由地方政府予以淘汰关停,优先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等标准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力争“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火电机组规模超过2000万千瓦。
  此外,《方案》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支持。电价补贴方面,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按照《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发电量补贴方面,根据超低排放机组具体排放与能效水平,给予200小时左右的发电量奖励。同时,《方案》还提出了落实排污费激励政策、财政与融资支持、推行排污权交易与推广先进技术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要求在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协同安排节能改造。全国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现役机组力争在2017、2018、2020年实现煤耗达标,“十三五”期间实施节能改造3.4亿千瓦。
  据悉,各省、市地区亦相继发力,推动当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山东潍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前印发《潍坊市2016-2018年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华电常德公司1号机组于12月16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成为湖南首个超低排放项目;山西、河北等在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的地区,均进一步加快改造速度,并加大监管力度。
  相关人士表示,煤电企业作为超低排放改造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加快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确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

免责声明:矿库网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为了传递信息,我们转载部分内容,尊重原作者的版权。所有转载文章仅用于学习和交流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技术
推荐图文
推荐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10259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