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舒城县春秋山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11-27 396
核心提示:(公告文号:舒自然资矿告字〔2023〕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挂牌出让安徽省舒城县春秋山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一、出让人名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场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公告文号:舒自然资矿告字〔2023〕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挂牌出让安徽省舒城县春秋山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舒城县春秋山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春秋村

面积:0.139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469163.6939490408.47
23469178.4439490322.03
33469161.6439490228.31
43469125.4439490187.34
53469123.7239490176.71
63469189.1739489989.30
73469398.7739490133.23
83469387.9339490171.06
93469486.6639490235.56
103469498.6439490443.44
113469535.3439490487.06
123469325.3839490553.68
133469301.9239490526.76
143469261.6739490544.02
*20860

资源储量:515.03万立方米(合1337.15万吨)

开采标高: 208米至 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6.8年    

起始价:21455.1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竞买申请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安徽)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4.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竞买保证金:43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9日     

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附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设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为原则确定竞得人。2、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3、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4、若有两个竞买人报同样价格的,报价在先者优先。

八、风险提示

1、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2、竞买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转作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未竞得人和无效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且不得以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出让单位提出退款、索赔或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5、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时,若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以及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等原因,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按不成交处理或登记后无法开采的,本次交易结果废止,出让人只负责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产生的其他费用不予退还或赔偿,损失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请在挂牌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申请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安徽)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公告在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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