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10-19 37
核心提示:(公告文号:罗自然资矿告〔2023〕1号)10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扩界、延续)公开挂牌出让一、出让人名称:罗甸县自然资源局场所:罗甸县龙坪镇城东新区政务服务大楼2号楼二、矿业权交易平台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场所:罗甸县龙坪镇城东新区政务服务大楼2号楼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项目名

(公告文号:罗自然资矿告〔2023〕1号)

10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扩界、延续)公开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罗甸县龙坪镇城东新区政务服务大楼2号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

场所:罗甸县龙坪镇城东新区政务服务大楼2号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扩界、延续)位于罗甸县龙坪镇八木村,隶属罗甸县龙坪镇管辖,距罗甸县城北西面约10Km。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6°42′09″-106°42′27″,北纬25°30′02″-25°30′10″

面积:0.09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资源储量:620.00万立方米(1612.00万吨),拟出让储量300万立方米(780万吨)

开采标高: 910米至 67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历年开采消耗储量(TM)52万吨(约20万m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整治,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现状,因地制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土地利用相结合,与经济效益相挂钩。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05万元

出让收益率:24%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具有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生产经营等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有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及联合惩戒名单; (二)具有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三)具备良好信誉,有竞得履约的能力。 (四)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70万元(即不少于根据审查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矿山总投资的30%)。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10月13日因停产原因导致该公告在当日未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但2023年10月13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发布成功,现在是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补发布,请部领导理解基层工作的不易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0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网站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报名方式: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网站报报名(报名址:https://ggzy.qiannan.gov.cn)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竞买申请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以上资料提交原件的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出让时间到后,若只有一人出价最高,则立即成为本次采矿权出让竞得人,若存在两人及两人以上挂牌报价相同的,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组织现场竞价,最后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禀赋、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在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按规定办理土地、林业、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房屋、林木等补偿的,竞得人自行协调产权所有人解决,如因土地、林地、道路等问题导致无法建设或开采的,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投资开发风险。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仅限于采矿权出让期限内。如采矿权出让成交,在取得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竞得人需要继续申请延续的,应按到时的规定重新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 三、虽然该拟设矿山已由资质单位开展了地质工作,但由于技术条件限制等原因,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可能会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因此,具有一定风险。如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相关地质技术资料无异议且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四、本次采矿权出让时间仅限于采矿权出让期限。如采矿权出让成交,在取得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如该矿山设置与当时城镇建设规划及国家政策相违背的则竟得人必须愿意承担该采矿权不能再延续的相关风险。 五、该采矿权的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罗甸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竞买人须在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罗甸县自然资源局缴纳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成本支出费用7万元,未缴纳成本支出费用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扩界、延续)是在原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原址上通过技改扩界后新增加资源储量而进行的出让,为保障原矿业权人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建材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罗甸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并委托贵州永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原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采矿权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汇总如下: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375.8969万元;2、固定资产-设备类合计310.6988万元;3、土地流转费用16.8万元。评估总价 854.5957万元(捌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伍拾柒元)。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文件)第二条:改革试点内容第一款第三点中第三小点“涉及出让前期工作投入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的,......可明确由买受人承担”的规定,本宗采矿权的竞得人若确定为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建材有限公司,则不须再支付原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总计人民币捌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伍拾柒元(¥ 854.5957万元),竞得人若确定为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则须支付原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砂石场(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建材有限公司)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总计人民币捌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伍拾柒元(¥ 854.5957万元)及其他合法投入,并与罗甸县龙坪镇八木罗福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支付协议后,方可申请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向罗甸县自然资源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书面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竟得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并且罗甸县自然资源局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文件及发改法规〔2018〕457号《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


本公告在罗甸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分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罗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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