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应急管理部组 织开展了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并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制定了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聚焦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开展执法检查。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工贸行业典型执法案例,示范引 领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精 准执法、严格处罚、规范执法;郑重警示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对照“钢8条”“粉6条”“铝7条”自查自改,莫等处罚方恨晚;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行刑衔接,追究危险作业罪。
什么是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
2.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存放铝锭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
5.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置手动泄压系统;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郑重警示相关企业
对照“铝7条”自查自改
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行刑衔接,追究危险作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