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地籍调查规程》将于9月1日起实施

   2023-08-17 38930
核心提示: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牵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以下简称《规程》),日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开发布,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牵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武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等单位参与起草的《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以下简称《规程》),日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开发布,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规程》明确规定了地籍调查的内容、程序、方法、技术要求、成果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覆盖全部不动产类型,适用于土地、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工作。《规程》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通则、地籍总调查、日常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等8章内容和1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构建涵盖所有不动产类型的地籍调查指标体系;严格规范地籍调查工作程序;分类厘清面向不同情形的权属调查方法;建立兼顾权益保护和经济技术等因素的不动产测绘技术体系;统一规定多要素的地籍调查成果内容;明确以“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为质量目标的地籍调查成果要求;提出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建设规定。

  据悉,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原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于2013年部署了地籍调查的研究和《规程》的起草工作,并于2014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10年来,起草组遵循依法依规、统一登记和一体化调查的理念,始终坚持兼容性、继承性、规范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在整合吸收分散登记时期的《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海籍调查规范》《房产测量规范》、《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全国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等10余部调查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采取理论分析、实地调研、试点试验、专家咨询和研讨论证相结合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国家标准《规程》。需注意的是,10年来,地籍调查也经历了“地籍调查”到“权籍调查”又回归“地籍调查”的变化,这既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也更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规程》的发布实施,是切实贯彻落实《民法典》《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将为我国地籍调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供遵循,对进一步提升地籍调查工作水平,更好地支撑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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