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首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会,特邀三位省级专家以线上的方式,对三门县亭旁镇TP-04-03-01、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评审。
会上,报告编制单位汇报了上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检测单位对采样检测和质控情况进行了补充,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各自职责陈述相关意见。专家组经过会审,认定上述地块土壤状况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并综合形成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以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明确部门职责,理顺规划调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地供应等工作环节,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环境风险防控,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住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