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与环境部土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0-11-30 山东环境416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与部签署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山东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与部签署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山东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与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在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主任李海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宋继宝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姚云辉出席签约仪式。协议签署前,双方进行了座谈。


李海生表示,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各个领域的合作发展空间巨大,双方将在部省协议框架下,深入推进战略协议落实落地。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协商、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围绕全面建设美丽山东的重大政策举措,结合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实际需求,不断加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推进山东省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领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宋继宝对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长期以来给予山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宋继宝指出,近年来,山东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的鼎力帮扶下,坚决打赢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


宋继宝表示,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是生态环境部在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智囊团”,管理经验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研究成果丰硕。这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内容,拓宽合作渠道,指导山东从政策、管理、技术等方面制定更加具体、务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全面深层次的合作,提升山东省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水平。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综合处、水处、大气处、固废处、监测中心、省环境规划院负责人参加协议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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