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着力抓好绿色矿山建设

   2020-08-21 中国环境报3010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日前在通辽霍林郭勒市主持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会时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都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主动配合,把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工作研究好、落实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下决心解决矿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日前在通辽霍林郭勒市主持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会时强调,“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都要履职尽责,加强协作、主动配合,把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工作研究好、落实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下决心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造成的破坏问题。”

会议通报了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总结推广绿色矿山建设的先进经验,盟市、旗县、企业代表分别作发言。布小林指出,内蒙古是矿产资源大区,也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布小林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融入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贯穿在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全过程。绿色矿山建设是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改革创新,结合实际探索科学有效的措施。

会议部署了下一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明确要求切实增强绿色矿山建设的紧迫感,准确把握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任务,抓好绿色矿山规划编制、露天采坑生态环境治理、井工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无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压实绿色矿山建设中企业的主体责任、地方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此前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区生产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矿山开采形成的露天“大坑”、公路铁路沿线、航线和城镇周边、草原森林、“黄河几字湾”等重点地区矿山环境治理基本完成,矿山环境修复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已建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的生产矿山要限期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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