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出让公告

  • 区域:内蒙古阿拉善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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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6-20 15:09
  • 到期:2022-07-15 已过期
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探矿权招标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场所: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和硕特南路26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场所: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

勘查矿种:脉石英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赛汉陶来苏木

面积:10.2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1)第一个勘探年度,每平方公里2000元;(2)第二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3)从第三个勘查年度起,每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探矿权人当年度的勘查投入高于最低勘查投入标准的高于的部分可以计入下一个勘查年度的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2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投标人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 4、投标人提供《解决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白龙山萤石矿勘查项目遗留问题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挂牌时间:2022年06月17日—

网上地址:http://www.alsggzyjy.cn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中免费下载;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投标人未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2022年07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上传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为准,进行评定。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资源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自行办理勘查、开采工作可能需要的用地、环保、安全等手续,谨慎决策。(二)竞得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勘查、开发,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机关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2022-06-17至2022-07-05)提出。交易中心仅受理招标交易流程等方面异议,对招标出让项目有异议的,应向出让人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招标,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标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本项目为解决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白龙山萤石矿勘查项目遗留问题(额济纳旗白龙山萤石矿勘查项目因临河至策克铁路影响,无法正常进行开发利用),中标人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探矿权之后,需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白龙山萤石矿详查探矿权人额济纳旗矩丰矿业有限公司支付78862300.00元。 2、中标人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探矿权之后,需在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花石头山硅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陕西中和同盛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损失评估报告评估费145000.00元。 3、按矿产资源出让登记权限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同意(阿自然资党组纪字[2022]6号),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中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实施招标出让相关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出让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4、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

本公告在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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