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志丹县工业园区矿泉水探矿权挂牌公告

  • 区域:陕西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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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2-03-11 17:42
  • 到期:2022-03-28 已过期
详细说明

志丹县工业园区矿泉水探矿权挂牌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志丹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5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志丹县工业园区矿泉水探矿权

勘查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志丹县双河工业园区

面积:0.535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志丹县工业园区矿泉水探矿权为首次设立的矿业权,以往无任何矿业权活动。经调查了解,2009年为了解决志丹县工业园区入园企业用水问题,志丹县人民政府委托延安市环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3号水井钻井及成井工程。3号水井井口坐标:东经108°46′28.12”、北纬36°43′47.31”,开采层位为白垩系洛河组砂岩含水岩组,井深260m,井径270mm,静水位约30m,动水位在9m左右,流量80m3/h。2021年4月,受志丹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点对志丹县工业园区3#深水井水文地质条件与水质进行了调查和初步评价,经陕西工勘院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3号深井地下水水质化验资料表明锶(Sr)含量1.55mgL,偏硅酸(SiO2)含量31.7g/L达到饮用天然矿泉水界线指标,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水质标准。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勘查投入要求开展工作。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01.4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75%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完善手续,经营场所稳定,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申请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未失信行为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活动:(1) 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3) 被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2.申请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志丹县境内设立子公司(志丹县本地企业除外) ,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县自然资源局可先与竞得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注册子公司完成后,再与竞得人的子公司签订《探矿权出让补充合同》,不视为探矿权的权属转让。探矿权许可证在竞得人的子公司名下办理。 3.申请人必须具备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支付其他相关价款的能力。 4.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29日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29日—2022年04月12日 2022年3月29日9时至2022年4月12日15:00时;2022年4月13日15:00时举行现场揭牌。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1号嘉怡豪庭2-1603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在本公告报名时限内可向代理机构索取电子版《挂牌文件》,按照《挂牌文件》要求准备以下资料到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及获取纸质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3月01日—2022年03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2年3月28日下午16时00分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出让活动的有关事项。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原件)。5、保证金缴纳证明。6、上述资料一式叁份留存。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挂牌方式,以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 2022年4月12日15时挂牌期限届满,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探矿权出让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勘查情况有差距,甚至可能找不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项目为探矿权,实际建矿后的生产规模、可采储量有可能与之不符,请竞买人酌情考虑。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3月28日(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志丹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3月28日(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陕西佳仕德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志丹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志丹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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