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二十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 区域: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 留言暂无
  • 浏览385
  • 更新:2022-02-11 17:37
  • 到期:2022-03-10 已过期
详细说明

昌吉市二十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公告文号:昌州政资矿交公〔2022〕1号)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昌吉市人民政府昌市政函13号批复,同意对昌吉市二十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并委托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网上交易方式组织实施,根据《昌吉市二十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场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场所: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jzwfw.cn/cjggzy/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吉市二十一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东经87°13′36″;北纬43°49′10″

面积:0.1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407.7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87年

起始价:203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银行出具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金证明;(三)由矿产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 (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10日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10日—2022年03月24日

网上地址: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3月10日23:59分报名截止前登录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www.cjzwfw.cn ,根据提供的建行账号,足额交纳保证金。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查找下载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2月10日—2022年03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查找下载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资金证明;由矿产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证明;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按照收费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二)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区域勘察工作程度较低,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三)涉及采矿权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400万元,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服务费;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门户网站、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企业信息

2022年02月10日

举报收藏 0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更多>该企业最新矿权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20210259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