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咸宁市KP〔2022〕01号)
受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信息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咸宁市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信息
场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3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场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
面积:1.371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38428.10万吨
开采标高: 504米至 1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咸宁市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的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7.5年
起始价:4346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资信,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二)为提高银行保函真实性和检验的效率,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咸宁市境内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整。履约银行保函在签订《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缴清第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解除,不计利息。 (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2年01月28日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28日—
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428会议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请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7日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或湖北荣达诚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有关竞买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01月27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到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拟申请人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并进行竞买资质预审。信用主体合格并通过预审的申请人方可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价高者得
八、风险提示
(一)该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实际资源量、矿区品位可能有所增减,如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影响或改变拍卖出让的结果和法律效力,其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要充分考虑天保林调整对矿山开采时间的影响。配套的矿山建设用地约116亩(生产加工区、生活区和转运区)价格不少于100万元/亩,企业要考虑投入成本。 (三)此次出让成交价款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税、费。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该矿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进行开采,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 。 (六)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以终止出让。 (七)竞买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矿业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拍卖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信息门户网站、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信息
2022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