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碎石、机制砂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碎石、机制砂采购(第一批),项目招标人为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机制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1)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盛家村
(2)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坦塘村
(3)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五里牌村
(4)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古城村
2.2货物标准:
碎石:高品质建筑用碎石,各项指标达到《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中Ⅱ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机制砂:高品质建筑用机制砂,各项指标达到《建筑用砂》GB/T14684二区级配中砂标准要求。
2.3招标范围:本次材料采购招标共分为14个包件。各包件采购内容及数量等见下表。
包件号 | 材料 | 暂估数量 (万吨) | 交货地点 | 上限价(元/吨) | 技术规格 | 交货周期 |
1 | 碎石 | 2.65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盛家村 | 62 | 5-10mm碎石、10-20mm碎石、16-31.5mm碎石,三种规格供货比例为2:6:2 | 从接到招标人通知起,50天内将货物配送至指定交货地点。 |
2 | 碎石 | 2.6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盛家村 | 62 | ||
3 | 碎石 | 2.65 | 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坦塘村 | 66 | ||
4 | 碎石 | 2.6 | 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坦塘村 | 66 | ||
5 | 碎石 | 2.5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五里牌村 | 62 | ||
6 | 碎石 | 2.5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五里牌村 | 62 | ||
7 | 碎石 | 3.3 | 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古城村 | 90 | ||
8 | 碎石 | 3.2 | 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古城村 | 90 | ||
9 | 机制砂 | 1.8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盛家村 | 78 | 二区级配中砂 | |
10 | 机制砂 | 1.7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盛家村 | 78 | ||
11 | 机制砂 | 1.8 | 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坦塘村 | 79 | ||
12 | 机制砂 | 1.7 | 永州市零陵区接履桥镇坦塘村 | 79 | ||
13 | 机制砂 | 1.8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五里牌村 | 78 | ||
14 | 机制砂 | 1.7 | 永州市零陵区黄田铺镇五里牌村 | 78 |
注: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结算数量为准。根据招标人整体采购计划,货物将分批次采购,交货日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本次投标含税金额(13%增值税)不得超过上限价金额,如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超过上限价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为综合到岸单价,包括货物本身、装卸、运输(含过路过桥及保险)、税金、利润及所有与供应相关的一切费用。
2.4 供货模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组织物流运输配送至项目指定地点。
2.5 结算方式:货物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后需经招标人指定地磅过磅,以招标人地磅磅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各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货物生产和供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一个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上的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1年内(自2020年6月起,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碎石或机制砂供应的业绩。单个业绩供应数量不低于2万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室(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9号延年神禹酒店北楼2层)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如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7月5日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