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集团高峰公司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丙烯酰胺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招标编号:HXZB-高峰(CG)-2020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ZB-高峰(CG)-2021030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品牌 |
1 | 聚丙烯酰胺 | 合格品、阴离子型(APAM)、粉末状,阴离子企业标准或者标准GB/T13940检测分子量1800万,标准GB/T17514检测不低于1100万,以标准GB/T17514为优先,GB/T13940次之。,溶解最小时间(阴离子型)≤1h,,固含物≥90%,袋装, 25 kg/袋 | 吨 | 20 | 不限(但投标时投标书要注明生产厂家,不注明的作废标处理) |
供货地点:高峰公司机动科仓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生产证明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
3.2 如生产制造厂商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制造商的类似型号产品至少有3套销售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现场或电话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1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苏工处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即2021年 3月8日至2021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材料复印件等资质证照材料到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办公室报名,也可以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邮箱(gfkyqg105@vip.163.com)进行报名,联系方式:苏工 电话:1590778788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3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人需在高峰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开户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池市南丹县大厂支行;帐号4500169885105050288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华锡集团门户网站:http://www.china-tin.com/ 上发布。
10.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丹大厂镇
邮 编:547205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15907787882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