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樟树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樟树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樟树市维也纳音乐花园14栋商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1223009
项目名称:2020年樟树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370.7048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年樟树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樟树市维也纳音乐花园14栋商2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发送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樟树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地址:樟树市药都路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相应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在招标公告中确定;
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7.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9.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或复印件核查,建造师的变更手续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办理即可。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樟树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樟树市药都路21号
联系方式:易序栋、15970999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樟树市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樟树市维也纳音乐花园14栋商2号
联系方式:周超军、18370538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序栋
电 话: 15970999809